关于开展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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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现决定开展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201030-20201231

二、组织单位

牵头单位:学工处

实施单位: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生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三、普查范围

在校大学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培训(1030-1108日)

完成在校大学生的资料信息录入,召开普查工作会议,组织普查工作培训,全面做好宣传、准备和培训。

(二)普查测试、问题反馈(1109-1115日)

普查结合“苏心”APP和北京“朗心”两种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对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网上普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辅导员指导完成。

1.1109-1115日:学生在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的指导下,根据心理健康普查文件要求完成手机网上问卷测试。

2020级大一新生以班级为单位,采用“苏心”APP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在晚自习期间集中进行测试;

2018级和2019级学生在各学院组织下采用北京“朗心”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完成心理测试;

2.1116-1122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心理普查状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3.1123-1231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筛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反馈,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针对共性问题,以心理健康教育的多种形式加以解决。

五、实施要求

(一)心理普查是为了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不作为学生奖助学金等发展评价的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本次普查,大一新生采取集中测试,大二、大三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里使用手机上网完成。

(三)心理普查是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基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部)

202010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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