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毕业生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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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毕业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促进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毕业生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离校前贷款确认工作

所谓毕业确认,指国家助学贷款获贷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经办银行(或其代理机构)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毕业确认是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贷款违约率、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请各学院着眼于助学贷款业务的长远发展,指定专门人员,按要求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二、开展诚信教育工作

学院根据学生返校情况,召开助学贷款毕业生专题会议,做好个人征信系统相关知识宣传和诚信感恩教育,组织贷款学生认真学习《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个人征信系统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使每一位获贷毕业生了解助学贷款贷后政策、付息及还款办法,知晓违约将给本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三、毕业确认对象

我校办理过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7年毕业生。

四、毕业确认操作方法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手续主要在国家开放银行系统中进行,有关流程如下:

1)学生登陆核对贷款相关信息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地址: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打开在左侧导航栏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菜单,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密码若丢失可以在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申请重置密码。

2)学生点击在文本区下方申请按钮,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同时核改。(所有信息用全称,每一项填写完整)

3)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处理。

4)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5)以上工作520日之前完成。

2)高校审核毕业确认信息

1)大学生资助中心在开行业务系统的主页面待处理工作模块中查看并审核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信息。

2)进入毕业确认菜单,查看申请审核过的学生明细列表,通知未完成确认手续的学生尽快申请办理。

3)在毕业确认页面下方,选择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确认表》一式三份,并发给学生(520日),学生确认签字,自己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存档那一份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大学生资助中心,学院留复印件存档(530日之前完成)。

2、校园地助学贷款确认手续

520日之前,二级学院统一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和《温馨提示: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一式三份,贷款确认书学生签字后学生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存档那一份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大学生资助中心,学院留复印件存档。(530日之前完成)

五、特殊情况助学贷款确认

毕业生助学贷款确认工作原则上一学年统一开展一次,除此之外,贷款学生在大二专转本或其他学生在退学、休学办理离校手续时也要签订贷款确认书,学院要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2、所有相关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理好助学贷款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确认书存入毕业生档案,使用人单位了解其贷款情况,协助督促还款,形成约束。

4、建立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及信息平台。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确认表》中各项信息,特别要求留存家庭或亲属固定电话、学生QQ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各学院以此为基础建立贷款毕业生档案,并汇总为《2017年贷款毕业生信息表》电子表,于530日前发到大学生资助中心。另外,学院还可以建立贷款学生QQ群、飞信、微信等信息平台,以利于今后贷后管理工作的进行。

5、大学生资助中心将在5月初统一发放《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学工处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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