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2015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的通知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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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经研究,决定采集2015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

        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

        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

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让大家记住这个学生的亮点。

        3、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二、优秀事迹材料采集对象

        2015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所有学生。

        三、优秀事迹材料采集要求

        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核,要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优秀事迹材料撰写可参考《青春放歌:2014年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学校将对采集的优秀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报送省教育厅或在学校相关媒体宣传。

        四、优秀事迹材料上报时间

        2015年10月28日-30日。

        六、优秀事迹材料上报方式

        所有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箱:766539984@qq.com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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