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15-03-16
浏览次数: 514

 

 

 

大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节约意识,加强对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正常学习、生活用电需要,努力创建节约型安全校园。按照依照“定额管理,计量收费,指标免费,超标自付,违章停电”的原则,参照其他高校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智能控电管理范围

校园一卡通智能控电子系统能够限制恶性负载和大功率电器,能够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采集学生寝室用电量并提供网上查询,能够通过刷校园卡或网上转帐方式预付费供电。

二、 用电功率额定及用电收费标准

(一)用电功率额定

1、功率额定:4人以下宿舍额定为1100瓦,4-6人宿舍额定为1300瓦,6人以上宿舍额定为1500瓦。

2、恶性负载额定:650瓦

(二)收费标准

1、按照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每人每年享受80度电的补贴(不含寒暑假);超额用电部分按徐州市居民用电价格(每度0.54元)收取。如遇政府调整用电价格,现行收费标准亦作相应调整。

2、住宿在学生公寓的值班人员及培训、进修人员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3、学生公寓走廊、楼梯间、公共卫生间、值班室等公共或工作场所不纳入收费范畴。

三、购电及其它

1、每月1日,根据每个宿舍入住学生人数提供免费电量,当学生宿舍剩余电量小于5度时,将在显示屏上予以公示(或通过短信平台予以告知)。此时,学生可通过校园卡自动服务网站或到公寓网络信息室为宿舍用电帐户转帐,否则在剩余电量为0时停止供电。

2、学生公寓用电实行定额管理后,每间宿舍的超额电费分摊问题由同学自行协商解决。

3、智能控电系统具有恶性负载(即违章用电)识别功能,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容易引起火灾的大功率违章电器,一旦功率超过额定功率(600瓦)系统将自动关闭电源,此时,如立即停止使用,系统可自动恢复供电一次;若再次使用,系统将停止供电。要恢复供电,须由该宿舍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并带上所使用的违章电器到公寓网络信息室填写《恢复供电申报单》,由管理人员手动恢复供电。凡使用违章电器一经查实,视情节将受到警告及以上的纪律处分,其所在宿舍,将不得参与五星宿舍的评比。

4、如因使用违章电器断电,晚5:30--次日早8:00之间管理员不予处理,第二天早8:00处理之后才可恢复送电(注:在恢复供电前这段时间学生将自行承担断电带来的不便,为此,特别重申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怀、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四、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Copyright ©1996-2020 xgc.jsvi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苏ICP备11021512号-008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88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