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装饰学院广告12-1班李剑同学在校园内捡到一个背包,内有身份证、存款折、银行卡等物品及现金若干,于是立即将情况告知装饰学院辅导员黄阳老师,并将背包交到校学工处。背包交到失主手中时,里面未失一物。
李剑同学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学生良好的品质和社会公德。希望所有同学共同努力,齐心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