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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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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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上午10点,我校在公寓办会议室召开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协调会,学工处处长丁维华、大学生奖助贷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国琴、各二级学院具体办理学生保险工作的辅导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丁维华处长首先肯定了大家的工作,详细解读了今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优惠政策,即个人缴纳保费金额降低、门诊特定项目放宽、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然后,丁处长对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要求大家政策宣传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绩效奖惩到位。

    会上,李国琴老师向大家汇报了我校今年第一批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会老师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一些良好意见和建议。

    此次会议,为我校进一步贯彻落实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的惠民政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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