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大学生公寓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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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大学生公寓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为了加强寒假期间大学生公寓的管理,确保寒假期间大学生公寓的安全,现将寒假期间大学生公寓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寒假期间有关注意事项

1、学生在放假回家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一切财物,手提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由于学校不允许电视机、音响等设施进入公寓,请在放假时自行处理好此类物品。

2、学生放假回家时,请叠放好衣物、被褥并打扫干净宿舍内卫生,请务必检查确认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

3、对在公寓内使用的电脑,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安排统一存放。

4、为保障公寓的安全,寒假期间大学生公寓要封楼,并计划于下学期开学前三天开楼,请同学们注意返校时间安排。

二、关于寒假期间学生留校的问题

由于寒假期不属于学校的正常教学时间,学校提倡学生放寒假期间返乡回家,如确因家庭所在地非常遥远或家庭经济条件非常贫困等原因需要留校的,则需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留校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同意,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学工处审批。凡申请留校的学生,各二级学院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一定的形式征询该生家长的意见,并负责该生留校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2、学工处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安排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并严格管理。有留校生的二级学院请指派专人与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保持联系,以便对学生在公寓内出现的问题及时掌握,及时处理。

3、留校学生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持《寒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于2010年元月25日之前,到学院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于学校及时安排。办理留校手续时需提供用于办理住宿卡的学生本人照片一张并出示学生证。注意:《大学生寒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请到校园网下载,下载地址:学院网-学工处-公寓管理-管理规范-学生寒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4、留校学生在寒假期中,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出入公寓要严格登记,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规法纪,由于不服从管理以及违规违纪等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学生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关于计算机统一存放的问题

放寒假期间,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继续派专人为学生们看管在公寓内使用的计算机。

1、集中办理时间:2010年元月20日至25日,逾期不予办理;地点: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2、办理存放电脑手续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并填写清楚电脑的规格型号,请同学们当面验证管理人员当场贴好的封条,并在封条上签字。开学取电脑时须持学生证和本人身份证,在开学前三天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将收取一定管理费。

3、下学期学生公寓各楼值班室仍将严格控制计算机进楼,凡没有经过审批的电脑一律不准进楼,所以目前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学生请在本学期或下学期初抓紧办理。

 

 

 

 

 

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0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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