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党建进公寓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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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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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学生党建进公寓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生公寓与和谐校园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公寓建立大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并以此为主要依托深入推进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的定位

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在学生工作部和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的一个先进学生群体活动阵地,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基地之一,是预备党员的考察基地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基地之一。

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要把入住公寓的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织起来参与到公寓文化卫生安全服务同学等工作中去在建设和谐公寓和谐校园中践行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二、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组织入住公寓的学生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学习贯彻上级和学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学生公寓管理、和谐校园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3、支持、配合院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各项活动,提高学生公寓的文化品位,提升广大同学的人文素养。

4、参与学生公寓每学期“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

5、开展“我是党员,请您监督"等主题活动,发挥每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安全、卫生、日常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6、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对学校各项工作,尤其是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切实有效地落实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7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关心所在公寓中在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方面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做好帮扶工作。

8、协助相关系()党组织,做好所在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9、认真完成学生工作部、相关系()和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

三、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

1、成立院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l2干事若干名服务中心组成人员在全院公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选拔产生服务中心主任可由院宿管会会长兼任服务中心在院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院宿管会相关工作。

2、以公寓楼为单位成立学生党员服务站。服务站设站长1名,每楼层联络员1-2名,入住该楼各系()各年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均为党员服务站成员学生党员服务站在院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领导下、相关系()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相关系()学生会及该楼宿舍管理员开展相关工作。

3党员服务中心及其服务站的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心主任各站站长一般应为中共党员(站长也可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中心主任各站站长在院系有关部门指导下经民主推荐产生并实行任期制每年可根据住宿情况做相应调整凡重大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策或处理。

4、学院相关部门和各系()应积极支持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及其服务站的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学习资料工作经费可视情况在党建活动经费学生活动经费中支出党委学工部和系()党总支应不定期地对党员服务中心及相关服务站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的考核

1、入住公寓的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都应积极参加公寓党员服务中心及其服务站的活动,参加活动情况将作为优秀学生党员评预备党员转正接收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在学生组织发展工作中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中的表现向系()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和建议。

2、表现优秀的院学生公寓党员服务中心成员、服务站成员可参与院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积极参加党员服务中心活动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教育督促整改经教育没有改进的要按相关程序及时撤换,并建议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3、党员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公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情况记录每学期要将每位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表现书面形式向学院有关部门、系()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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